一、选拔职位
实行职务分类制资格选拔。面向全省公开选拔18名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其中:
省供销合作总社直属企业正经理级干部3名;
省供销合作总社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干部1名;
省供销合作总社直属企业副经理级干部8名;
省供销合作总社直属事业单位副处级干部6名。
二、基本条件
(一)直属企事业单位正职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能够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遵规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3.具有单位正职统揽全局的领导能力。
4.热爱供销合作事业。
(二)直属企事业单位副职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善于调查研究,能够把国家的方针、政策同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化水平和理论文字功底。
4.热爱供销合作事业。
三、报考资格
(一)直属企事业单位正职报考资格:
1.现任正处级职务干部,或担任副处级职务两年以上者,担任正科级职务五年以上者,企事业单位相当于上述职务的人员;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50周岁以下;
4.获得博士学位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直属企事业单位副职报考资格:
1.现任副处级职务干部,或担任正科级职务三年以上者,担任副科级职务五年以上者,企事业单位相当于上述职务的人员;
2.报考直属事业单位职位的须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直属企业单位职位的须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获得博士学位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受到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刑罚和行政拘留的;
4.身体状况不适应岗位要求的。
四、选拔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于2012年12月中旬开始,按照宣传发动、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研究决定、任命的程序进行。对直属企业正经理级、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直属企业副经理级、直属事业单位副处级4个类别公选职位,分别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取笔试成绩优秀者参加面试;依据笔试、面试成绩,分类别按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察量化分值4:4:2的比例,择优任用。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名地点。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12号合作大厦1309房间(郑州市纬五路与政六街交叉口)。
(三)报名办法。报名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时,按直属企业正经理级、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直属企业副经理级、直属事业单位副处级4个类别报考,不分具体职位,每人限报一个类别。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现任职务证明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3张,并填写统一印制的《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2份。
(四)网址及联系方式。本次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咨询电话:0371-65957126。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公开选拔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2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