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江苏省省级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办法(试行)》(苏组通〔2010〕38号)的要求,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决定,从市以下党政机关公开选调108名公务员充实省级党政机关。 特此公告。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公务员局 2012年11月20日 2012年江苏省省级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简章 一、计划和职位 江苏省省级党政机关从市以下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为108名(具体职位见附件)。 二、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我省市以下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工作人员。 上述对象不含法院聘任制书记员。 (二)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担任科级以下职务; 3.科级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科员以下人员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2009年11月1日以前取得公务员身份)或2010届以前省选调生。报考省级机关职位须在所在机关工作2年以上;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报名时间:11月26日9:00—11月29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11月26日9:00—11月29日18:00。 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www.jsrsks.com.cn),点击报名链接,打开报名页面,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笔试在南京、无锡、徐州、扬州、淮安市设立考区,报名时可选择笔试考区参加笔试。报名后,及时上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 选调单位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时提出初审意见,必要时可联系报名人员,要求其提供身份、学历等证明材料。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应说明理由;对信息填报不全的,应注明需补充的内容。报名期间未补充的,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 本次选调笔试开考比例为1:5。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选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选调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报考该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于11月30日12:00—16:00登陆报名的网站改报其他职位。减少选调计划或取消的职位在有关网站公布。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12月6日—12月8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12月9日8:30—11:30。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选调计划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初步人选。面试前,选调单位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有关证明具有公务员(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的材料复印件。市级机关报考人员加盖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印章,县(市、区)以下机关报考人员加盖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选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有关网站公布。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12月22日。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 需进行专业加试的,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或选调单位组织实施。专业加试总分为100分。专业加试时间:12月23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有专业加试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加试成绩分别占50%、30%、20%)合成总成绩。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与体检 考察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具体工作由选调单位负责实施。选调单位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选调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选调单位党组(党委)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五)公示与调动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其他特殊情况的,由选调单位党组(党委)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符合选调条件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调动要求及程序,由选调单位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一)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3393832,83236019 监督电话:025—12380,83236009 (二)公告和报名网址 公告网址: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www.jszzb.gov.cn) 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hrss.gov.cn) 江苏省公务员局网(www.jsgwyj.gov.cn) 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 (三)选调单位咨询电话
附件:2012年江苏省省级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职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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