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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选好配强市属医院领导班子,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经市医管局党委研究决定,开展竞争性选拔市属医院院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市属医院院长6名。
二、资格条件
被推荐者应是首都卫生系统的正式在编人员,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男同志年龄不超过55岁,即1957年2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同志年龄不超过50岁,即1962年2月1日(含)以后出生。
2、现担任正处(院)级;或担任副处(院)级领导职务满2年,即2010年2月(含)以前任职。
3、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4、一般要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具有在两个以上副处(院)级领导岗位任职经历的优先。
6、身心健康。
7、能够把主要时间和精力放在医院行政管理工作上。
三、工作步骤
(一)民主推荐
在卫生系统内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中进行民主推荐。参加推荐的范围是市卫生局和市医管局领导班子成员、市医管局各处室处长、市属医院党政正职和两代表一委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拟报名参加市医管局竞争性选拔市属医院院长的同志,首先应向所在医院党委报告,拟报名人员所在医院党委负责对照市医管局提出的资格条件,对拟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为符合条件的同志出具加盖党委公章的《资格审查合格证明》(见附件)。然后由拟报名人员携带医院党委出具的《资格审查合格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近期免冠二寸证件照电子版,到市医管局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处报名,报名时还需对市医管局提供的本人基本情况进行签字确认。报名时间为2012年2月16日9︰00—18︰00。
资格审查贯穿竞争性选拔工作全过程。报名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竞争性选拔资格。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均进入面试,面试时间为2月17日。面试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
(四)确定考察人选
根据民主推荐和面试情况,综合成绩前7名的同志列为考察人选。民主推荐成绩依据推荐票类型的一定权重折合成分值进行计算。综合成绩按照民主推荐、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
(五)组织考察
通过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形式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人选需向考察组提供个人近3年的工作业绩报告。在现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还需到其上一个单位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人选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决定任用
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向市医管局党委提出拟任建议人选,建议人选的任职由市医管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如无合适人选,可职位空缺。
任职人选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报名地点: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广场B座1605室。
联系人(电话):农定国(83970838)。
附件:《资格审查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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