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原则
公开选拔工作在民航局党组领导下组织实施。指导思想为:以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为指导,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要求、条件和程序,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选拔任用工作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针,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个人意愿和组织选拔相结合,通过开展公开选拔工作,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进优秀干部脱颖而出。
二、公开选拔职位
(一)中国民航工会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人选1名;
(二)民航局档案馆馆长(事业编制,相当于正处级)。
三、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参加公开选拔人员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政治立场坚定,经得起组织的考验;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民航局党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勤奋敬业,开拓创新,工作业绩突出;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组织领导能力、管理经验和相关专业知识;
4、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清正廉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二)资格条件
1、报名中国民航工会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人选,需有一定的行政管理或党群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在正处级职位任职满3年(2009年11月1日以前任职);担任副司局级及以上职务者不受任职年限限制。
2、报名民航局档案馆馆长,具有从事档案管理2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在副处级职位任职满2年;担任正处级及以上职务者不受任职年限限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公开选拔
1、犯有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受党内或行政处分尚未撤销的;
2、近一年内连续病休半年以上或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含)以上被确定为“不称职”或“基本称职”等次的;
4、存在需要任职回避情况的。
四、选拔范围
1、中国民航工会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人选选拔范围:民航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民航局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各航空运输企业、运输保障企业、机场及其他民航单位的管理人员;
2、民航局档案馆馆长选拔范围:中央和国家机关(包括民航局)在京行政机构的公务员;中央和国家机关(包括民航局)所属在京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北京市所属行政机构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上述范围的报名人员应具有北京市户籍。
五、方法程序
1、发布公告。在民航局政府网站(
,下同)、局机关办公内网和《中国民航报》发布《民航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司、处级领导职位公开选拔公告》,实施公开选拔工作。
2、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截止2012年11月18日17时),为自愿报名时间。凡属公开选拔实施范围并有意愿报名的人员,填写《公开选拔报名表》(见附件),并附2张2寸本人近期彩色证件照片,在规定时间内以函件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送交民航局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民航局机关以外报名人员,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任职文件等证书材料复印件。
现场报名: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民航局机关616室,报名时间为工作日9:00-16:00;函件报名:通过快递方式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616室,民航局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邮编:100710。
联系电话:010-64091616,010-64092616。
3、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准予参加笔试的人员名单,在民航局政府网站和局机关办公内网公布。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应少于10人。少于10人的,报领导小组决定是否继续实行公开选拔,必要时可按竞争上岗重新组织实施。
4、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至低分数确定前5名人员进入面试。
5、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入围最低分数,在民航局政府网站和局机关办公内网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可以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的基本素质、实际能力、个性特征。面试时间一般30分钟左右,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考官组由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不少于7人)。参加面试人员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集中封闭待考,面试考官现场评分。参加面试人员可以查询本人的面试成绩。
依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满分100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3名人员为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名单及综合成绩,在民航局政府网站和局机关办公内网公布。
6、体检。安排考察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健康检查。
7、组织考察。领导小组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被考察人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主要方式为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等,并需注意听取被考察人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8、研究决定任职人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考察人选的笔试、面试和考察情况,研究提出任职人选建议,属于提拔任职的人选,事先征求民航局党组纪检组、派驻监察局意见。报民航局党组研究决定。
9、办理任职手续。民航局党组研究确定任职人选后,在民航局机关和人选所在单位范围进行任职前公示。经公示无影响任职情况的,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附:《公开选拔报名表》。
民航局竞争性选拔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