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道县县委组织部、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公务员局《湖南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我县招录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我县共计划招考公务员46名。其中道县公安局38名、道县司法局5名、乡镇机关3名。各招考单位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道县2011年招考计划》。
二、报名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7、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大专和本科毕业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辞退、现役、试用期等有关的资格条件,均以2011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从3月27至3月30日,统一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30日。现场报名点: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道州北路原道县人事局二楼)
(三)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提交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有效身份证,代报名者还须提供报考者近期两寸免冠半身照片两张。报考人员务必仔细对照职位条件,严格按照职位条件和要求选报合适的职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考务费两科100元,摄像、信息卡费25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区、市)级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经审核确认后,可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5,达不到比例的,相应调整录用计划数。个别特殊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酌情降低开考比例。
三、考试
(一)笔试
1、内容。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范围以《湖南省2011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为准。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2、时间。笔试时间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3、地点。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试结果,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登录省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查询。
(二)面试
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
部分职位如果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录用计划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1:3)时,招考单位通过调剂补充面试人选。调剂相关事宜,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分别通过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面向社会统一公布。
调剂结束后,报考人员可登录省、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查询面试公告。 面试前由招考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证件(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招考单位报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成绩合成
1、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两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排名。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总成绩,考试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3、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行测成绩+申论成绩)×50% ]×60%+面试成绩×40%。
4、因特殊情况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降低面试比例且面试比例低于1∶2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所在面试组本场次的面试平均分数线。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
一般职位的体检(含人武专干职位体能测评)工作按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含森林警察)、监狱、劳教警察职位的体检(含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统一按人社部发〔2010〕82号及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人民警察职位新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出台之前仍按原标准执行,新标准出台后按新标准执行。)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检。复检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的意见》(国公局[2011]3号)执行。
五、公示与录用
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体能)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道县人事人才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
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无异议的,按《湖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湘人发[2009]7号)规定办理录用审批(备案)手续。
六、 报考咨询电话:18874643579(办公)、13974661929(郑)
七、报名地点:原县人事局(道州北路)
2011年道县公务员、参管公务员考试录用计划与职位表
招考 单位 |
单位 代码 |
总 人 数 |
职位 名称 |
职位 代码 |
职位 类别 |
人数 |
年龄 |
最低 学历 |
专业 要求 |
其他要求 |
乡镇 机关 |
4266 |
3 |
工作 人员 |
110 |
A |
3 |
40岁以下 |
高中、中专 |
不限 |
本县累计任职3年以上现任村党组织书记、主任 |
县公安局 |
3207 |
38 |
特警 |
315 |
C |
20 |
28岁以下 |
大专 |
不限 |
适合男性。身高175CM以上;单眼裸视力5.0以上 |
派出所民警一 |
316 |
C |
10 |
35岁以下 |
大专 |
不限 |
适合男性 |
|||
派出所民警二 |
317 |
C |
1 |
35岁以下 |
大专 |
不限 |
适合女性 |
|||
派出所民警三 |
318 |
C |
3 |
30岁以下 |
大专 |
公安类专业 |
适合男性,湖南生源 |
|||
计算机 |
319 |
C |
2 |
35岁以下 |
大专 |
计算机 |
|
|||
文秘 |
320 |
C |
2 |
35岁以下 |
大专 |
不限 |
|
|||
县司法局 |
3210 |
5 |
司法助理员一 |
205 |
B |
3 |
35岁以下 |
本科 |
法律 |
|
司法助理员二 |
106 |
A |
1 |
35岁以下 |
本科 |
不限 |
|
|||
公证员 |
207 |
B |
1 |
35岁以下 |
本科 |
法律 |
取得司法考试或律师资格优先 |
中共道县县委组织部、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公务员局《湖南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我县招录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我县共计划招考公务员46名。其中道县公安局38名、道县司法局5名、乡镇机关3名。各招考单位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道县2011年招考计划》。
二、报名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7、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大专和本科毕业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辞退、现役、试用期等有关的资格条件,均以2011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从3月27至3月30日,统一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30日。现场报名点: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道州北路原道县人事局二楼)
(三)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提交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有效身份证,代报名者还须提供报考者近期两寸免冠半身照片两张。报考人员务必仔细对照职位条件,严格按照职位条件和要求选报合适的职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考务费两科100元,摄像、信息卡费25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区、市)级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经审核确认后,可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5,达不到比例的,相应调整录用计划数。个别特殊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酌情降低开考比例。
三、考试
(一)笔试
1、内容。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范围以《湖南省2011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为准。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2、时间。笔试时间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3、地点。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试结果,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登录省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查询。
(二)面试
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
部分职位如果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录用计划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1:3)时,招考单位通过调剂补充面试人选。调剂相关事宜,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分别通过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面向社会统一公布。
调剂结束后,报考人员可登录省、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查询面试公告。 面试前由招考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证件(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招考单位报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成绩合成
1、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两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排名。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总成绩,考试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3、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行测成绩+申论成绩)×50% ]×60%+面试成绩×40%。
4、因特殊情况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降低面试比例且面试比例低于1∶2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所在面试组本场次的面试平均分数线。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
一般职位的体检(含人武专干职位体能测评)工作按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含森林警察)、监狱、劳教警察职位的体检(含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统一按人社部发〔2010〕82号及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人民警察职位新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出台之前仍按原标准执行,新标准出台后按新标准执行。)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检。复检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的意见》(国公局[2011]3号)执行。
五、公示与录用
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体能)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道县人事人才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
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无异议的,按《湖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湘人发[2009]7号)规定办理录用审批(备案)手续。
六、 报考咨询电话:18874643579(办公)、13974661929(郑)
七、报名地点:原县人事局(道州北路)
2011年道县公务员、参管公务员考试录用计划与职位表
招考 单位 |
单位 代码 |
总 人 数 |
职位 名称 |
职位 代码 |
职位 类别 |
人数 |
年龄 |
最低 学历 |
专业 要求 |
其他要求 |
乡镇 机关 |
4266 |
3 |
工作 人员 |
110 |
A |
3 |
40岁以下 |
高中、中专 |
不限 |
本县累计任职3年以上现任村党组织书记、主任 |
县公安局 |
3207 |
38 |
特警 |
315 |
C |
20 |
28岁以下 |
大专 |
不限 |
适合男性。身高175CM以上;单眼裸视力5.0以上 |
派出所民警一 |
316 |
C |
10 |
35岁以下 |
大专 |
不限 |
适合男性 |
|||
派出所民警二 |
317 |
C |
1 |
35岁以下 |
大专 |
不限 |
适合女性 |
|||
派出所民警三 |
318 |
C |
3 |
30岁以下 |
大专 |
公安类专业 |
适合男性,湖南生源 |
|||
计算机 |
319 |
C |
2 |
35岁以下 |
大专 |
计算机 |
|
|||
文秘 |
320 |
C |
2 |
35岁以下 |
大专 |
不限 |
|
|||
县司法局 |
3210 |
5 |
司法助理员一 |
205 |
B |
3 |
35岁以下 |
本科 |
法律 |
|
司法助理员二 |
106 |
A |
1 |
35岁以下 |
本科 |
不限 |
|
|||
公证员 |
207 |
B |
1 |
35岁以下 |
本科 |
法律 |
取得司法考试或律师资格优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