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例的控制标准分别是: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十三级员级岗位是自然生成,没有比例限制。
二、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条件及相关问题
不管是专业技术岗位,还是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各类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都是一样的,一共有5条,详见122号文件第20条的规定。
(一)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
总的原则是,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聘用条件,要在政府人事部门指导下,由事业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和行业指导意见,结合本单位、本行业的岗位需要、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1、各层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要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专业技术岗位,必须具备相应层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实行职业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主要包括准入控制的条件要求,也就是需要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如医师、护士的执业资格等。
3、以聘任代替评审,在抚顺现在还没有,在这里就不说了。
(二)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条件和管理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管理,由省人社厅实行条件、程序、总量控制,分直接聘用和评选聘用两种方式。其要求和程序是,二级岗位的聘用,必须按照隶属关系,报省人社厅核准;各事业单位根据省人社厅的核准结果进行聘用。二级岗位评选聘用人员,必须符合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0年左右的条件;对于一些评定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设置正高级专业技术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