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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

发布时间:2013-11-14 09:41:31信息来源:鸿途教育点击: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务员职务管理,合理任用公务员,规范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务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必须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

(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委任制公务员。

选任制公务员以及法官、检察官职务的任免、升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执行。

聘任制公务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另行规定。

第四条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第五条 领导成员职务应当按照规定实行任期制。

第二章 任 职

第六条 公务员任职,按照公务员职务序列,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七条 公务员任职,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第八条 公务员任职,应当符合交流和回避等有关规定。

第九条 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任职:

(一)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

(二)通过调任、公开选拔等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的;

(三)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

(四)转任、挂职锻炼的;

(五)免职后需要新任职务的;

(六)其他原因需要任职的。

第十条 公务员任职,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按照有关规定提出拟任职人选;

(二)根据职位要求对拟任职人选进行考察或者了解;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

(四)按照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第十一条公务员职务的任职

学员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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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鸿途学员-李春芳】对于这次的面试首先我要感谢我们的鸿途教育推荐的老师,当然也要感谢和我一直共同进退的同学们。
  • 【鸿途学员-王梅】面考96.8分,让生命之花从此怒放的更加灿烂 我觉得经过鸿途教育推荐的老师培训班的锻炼,最大的好处是在于,它会告诉你应该从哪。
  • 【鸿途学员-邓鹏(北京)】也许是和他的职业有关系,鸿途教育推荐的老师点评的时候经常会说出一些亮点,通过日积月累,这些亮点就可以为自己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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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鸿途学员-李春芳】对于这次的面试首先我要感谢我们的鸿途教育推荐的老师,当然也要感谢和我一直共同进退的同学们。
  • 【鸿途学员-方瑞超】山东选调面试第一 我的面试考试终于在昨天尘埃落定,笔试第九,面试第一,总成绩第四(要六人)顺利进入体检。我第一时间把这个好。
  • 【鸿途学员-王梅】面考96.8分,让生命之花从此怒放的更加灿烂 我觉得经过鸿途教育推荐的老师培训班的锻炼,最大的好处是在于,它会告诉你应该从哪。
  • 【鸿途学员-陈思】工作多年,省考考过两次,今年是第三次考试,也是第一次入围面试,而且笔试成绩不高,岗位总共招4个,我排名第10名,与第一名相差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