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的稳定,保证公务员法实施工作顺利进行。
各地区各部门在实施公务员法过程中,要严明纪律,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禁扩大实施范围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不得滥设职位,不得超编和扩大范围进行登记,不得超职数配备人员。对违反规定的,要及时、坚决予以纠正,并依法追究有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各地区各部门对公务员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认真妥善处理,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中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
中发〔2006〕9号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目标
公务员法实施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适应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深入调研,明确政策,稳步推进,力争用3到5年的时间,基本建立起充满生机活力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
二、 实施范围
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下列机关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
(一) 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
(二)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
(三) 各级行政机关;
(四)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
(五) 各级审判机关;
(六) 各级检察机关;
(七) 各民主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