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文职人员( “边检文职人员”)?
答: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文职人员(以下简称边检文职人员)是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和所属边检站文职岗位上工作,对边检执勤工作和内部事务起辅助、保障作用的人员,不具有对公众直接行使边检执法权力和对民警行使指挥、管理、监督职能。
边检文职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与派遣制相结合的用人方式。文职人员与市人才服务中心所属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接受派遣到边检文职岗位上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身份,不享受民警的待遇,不参加警务培训,不配发警服和警用装备。
二、聘用为边检文职人员后,如果其今后工作表现好,是否可通过一定程序直接转为边检机关人民警察?
答:不可以。录用边检机关人民警察必须参加国家公务员局统一组织的公务员录用考试。
三、本次招聘的边检文职岗位分为哪几类?主要从事什么工作?
答:本次招聘的边检文职岗位主要为辅助管理类。
辅助管理类岗位主要从事边检辅助管理和行政事务工作,要求工作人员具有一定的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实行轮班工作制。
四、本次边检文职人员的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是什么?
答:本次边检文职人员的具体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包括: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大专或本科学历;
(六)1977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八)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