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面貌”等内容有疑问要进行咨询或者需进一步确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的,请与市人才服务中心直接联系。市人才服务中心的咨询电话为32511357,32511358。
八、报考者参加面试时应持有哪些证件和相关材料?
答:参加面试的人员除应携带面试通知、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考试报名信息表之外,还需持有学历证书、具体岗位任职资格条件中明确要求的资格证书和有关证明资料。
九、报考者如何参加面试、体检和考察?
答:考试成绩合格者,由招聘单位通知其参加面试。在参加面试前,必须通过相应资格审查。在面试阶段,将允许有文体特长者进行才艺展示。面试结果将于面试结束后的7日内,告知考生本人。经面试合格的人员由市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经面试、体检合格者,由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绩表现和任职资格等进行全面考察。
十、对编造假文凭、假经历、考试作弊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考者应如何进行处理?
答:一经发现并查实,立即取消其本次考试、聘用资格。
十一、本次考试是否有专门的参考用书?
答:本次考试不指定专门用书,不组织考前培训,也不委托社会上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边检文职人员采用什么形式的用工制度?
答:边检文职人员实行合同制与派遣制相结合的用工制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招聘的文职人员与市人才服务中心所属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以接受派遣的方式到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文职岗位工作。市人才服务中心所属派遣机构为文职人员提供劳动人事等方面的服务,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