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衄,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不合格。
不影响鼻窦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脓性分泌物,轻度萎缩性鼻炎,陆勤人员、坦克乘员合格。
第二十九条 Ⅱ度以上肿大的慢性扁条体炎,影响吞咽、发音功能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严重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症,不合格。
眼 科
第三十条 实力标准
陆勤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视力不低于4.8。
坦克乘员、潜水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空降兵、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中央警卫团条件兵、特种部队条件兵、仪仗队队员:每一只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可放宽到右眼视力4.8,左眼裸眼视力4.6,矫正视力不低于5.0;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各类人员标准,合格。
第三十一条 色觉异常,不合格。
能够识别红、绿、黄、蓝、紫各种单色者,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二条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假性翼状胬肉,深入角膜不超过2mm,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三条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不合格。共同性内、外斜视在15度以内,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四条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合格。
不影响视力的角膜云翳,合格。
第三十五条 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网膜、视神经疾病及青光眼,不合格。
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点,合格。
口 腔 科
第三十六条 Ⅲ度龋齿、缺齿并列在一起的2个以上,不在一起的3个以上,重度牙周炎,颞颌关节疾病,唇、腭裂及其术后瘢痕,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局部义齿,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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