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委(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2名雇员的公告 |
因工作需要,我办决定公开招聘普通辅助管理雇员2名。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基本条件:性别不限,最低学历:大学本科,最低学位:学士,取得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A类或B类)。 (一)辅助管理雇员1名:深圳户籍;35周岁以下( (二)辅助管理雇员1名:宝安户籍(不含光明、龙华新区);30周岁以下(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截至 报名地点:宝安区委(政府)办公室(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区委区政府办公楼860室)。 联系电话:29996022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准备以下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报名时提交。 报名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证明符合岗位条件的其他材料。 四、其它事项 报名后将组织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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