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职位、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职位和名额及要求:
双峰县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招聘单位 名 称 |
招聘职位 名 称 |
招聘 人数 |
性 别 |
年龄要求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审计局 投资审监中心 |
文秘 |
1 |
不限 |
25周岁 |
普通全日制本科 |
不限 |
|
电视台 |
播音员 |
2 |
男、女 各1人 |
25周岁 |
大专以上 |
主持与播音 |
品貌端正,男身高1.68米以上,女身高1.6米以上,普通话达一级乙等及以上,聘用后在本单位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 |
编辑记者 |
4 |
男、女 各2人 |
30周岁 |
大专以上 |
不限 |
有1年以上媒体工作经历,聘用后在本单位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 |
|
水利局 河道管理办 |
专技人员 |
2 |
不限 |
30周岁 |
本科以上 |
水利水电工程及相关专业 |
|
教育局 特教学校 |
教 师 |
2 |
不限 |
30周岁 |
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见特教学校招聘公告 |
注: 30周岁为198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25周岁为198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均以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 |
二、招聘步骤
1.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4日至12月6日
(2)报名地点:双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办事大厅。
(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则该岗位不开考并核减招聘计划数;对特殊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需降低开考比例的,须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后方能开考。
(4)报名要求:
所有报考人员必须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毕业成绩单)、(有相关资格证书的需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所提交的报考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所有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交报名考务费200元。
报考人员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必须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否则,不予报名或聘用。特岗教师不得报名。
2.笔试(播音员职位占总成绩的40%,其他职位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①文秘职位:笔试公共基础知识占20%、申论占80%;
②播音主持、编辑记者职位:笔试公共基础知识占20%、广播电视新闻采编专业知识占80%;
③水利技术员职位:公共基础知识占20%,水利水电专业知识占80%;
3.面试(播音员职位占总成绩的60%,其他职位占总成绩的40%)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按招聘计划与面试对象1:2(播音员按1:3,达不到1:3,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文秘职位按申论、其他职位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对达不到上述比例而出现1:1比例参加面试的,须经市人社局批准,同时,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录取。
(3)面试内容与方式:
①文秘、水利水电技术员:主要测试参考对象所具备的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②编辑记者:由专家评委根据应聘者回答问题的专业知识掌握程度、语言组织能力和表述时的普通话水平以及仪表形象现场评分。
③播音员:分出镜、才艺表演。出镜播音稿为指定稿和自选稿各1篇,自选稿要求为新闻特写或人物通讯,500字左右;才艺表演由应聘者根据自身特长选择演唱、小品、朗诵等形式均可。专家评委根据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表述时的普通话水平以及仪表形象、上镜播音时的综合效果和才艺表演现场评分。
面试评委为7-9人。
三、体检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为考生综合成绩(折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并统一组织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本人承担。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
四、考核
(一)考核工作由县纪委、组织、人社、编办、用人单位联合组织实施。
(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对自动放弃和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为不合格:
1.受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2.受刑事处罚的;
3.因犯错误曾被工作单位开除的;
4.违反计划生育的;
5.因犯错误或违法被纪检监察或政法部门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
6.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五、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在双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为拟聘对象,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审批后,按报考职位安排到岗工作,一个月之内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县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招聘职位的,按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
以上递补每个岗位递补总次数不得超过一次。
六、纪律要求
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招考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需真实可靠,符合报考规定,凡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伪造学历等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纪处理。
七、待遇
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全部为正式编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待遇。
县教育局特教学校教师的招聘由教育局单独组织实施。具体公告内容见《双峰县教育局特教学校2013年招聘公告》。
双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