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公安机关专业人才引进公告 |
为切实解决那曲地区公安机关专业人才紧缺问题,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安厅和那曲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区外生源引进40名品学兼优的高校毕业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区外各高校属国家计划内招收的非西藏生源的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年龄在28岁以下(1986年4月1日之后出生)。 二、引进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三、引进专业 (一)技术类 1、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系统维护等专业); 2、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信息工程等专业); 3、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等专业); (二)综合类 1、中国语言文学类(秘书学等专业); 2、法学类(法学等专业); 3、心理学类(应用心理学等专业); 4、特殊语言类(康巴语、安多语等藏区方言)。 (三)公安专业类 公安技术类(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等专业) 四、引进条件 (一)爱岗警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二)有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精神; (三)非西藏生源2014年全日制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年满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未婚者优先;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进藏工作意愿强烈; (七)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其他事项 (一)引进人员的身份为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其待遇与在藏干部同等条件人员相同; (二)引进人员1-2年内不适应高原气候者,经本人申请,按自动辞职处理,一切关系退回原籍,用人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有进藏意愿的同学,遇有不明事项可电话咨询。 (四)未尽事宜以最新公告和招警单位解释为准。 咨询电话:0896-3242108、18008968189、13989069507 联系人:张警官、梁警官 附:报名审核表
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公安处 2014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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