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名额、岗位及范围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高学历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名额共计108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芦山县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职位表》。
二、考核招聘方式
双向选择或直接考核招聘。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除须具备第(一)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具体岗位设定的其他条件。
2、报考人员须提供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
3、年龄在18—35周岁(1977年11月20日至1995年11月20日期间出生)。
4.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录(聘)用的人员。
四、具体程序
(一)公告发布
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芦山县党政网、互联网芦山之窗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芦山县2013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3日。
2、现场报名:11月23日,四川师范大学全省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大会(成都市静安路5号)。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或学历证明、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寸免冠近照2张,到招聘现场报名。
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其他车旅费等由应聘者自理。
(三)考察、考核
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由县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人员现场面试考核,双方达成一致意向的,签订就业协议书。
(四)体检
对签订就业协议的应聘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五)公示
对考核、体检合格确定拟聘人员,在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要求,报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计生部门出具的审查材料。
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试用期一年,工资福利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五年。
五、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35-6523508。联系人:杨其康
监督电话:中共芦山县纪委、监察局:0835-6523024
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