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省安陆市公开招聘公安系统基层单位文职人员公告 |
为了缓解我市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现状,优化警力资源配置,积极推进安陆公安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公安部《关于在城市公安机关试行文职人员制度的意见》(公通字[2009]44号)要求,结合我市公安事业的发展需要,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安陆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文职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人员分类管理的原则,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社会化选人、契约化用人、制度化管理,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文职队伍,为安陆公安机关在技术保障、辅助管理、行政事务方面提供服务和保障。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能测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三、文职人员性质 文职人员是地方政府根据公安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聘用的,为公安机关提供技术保障、辅助管理、行政事务等方面服务的合同制聘用人员。文职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不使用公安专项编制;非经国家规定的人民警察录用程序,文职人员不得转录为人民警察。 四、招聘对象 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或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2014年应届毕业的,需学校出具学历相关证明),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五、招聘名额 全市公安机关招聘文职人员30名,其中男性25名,女性5名。 六、招聘条件 报考公安机关文职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自愿从事公安机关非执法工作;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四)身体和心理健康,五官端正,谈吐清晰;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治安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参与邪教等非法组织的; 7、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8、正在部队服现役的; 9、超计划生育的; 10、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七、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全市公安机关文职人员招聘工作由安陆市公开招聘公安机关文职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和步骤为: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安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1室 3、报名方式:由报考者本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一寸免冠近期彩照三张,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报名时工作人员对报名者进行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的资格进行审查,报名费100元。 (三)准考证发放时间 报名人员应于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采取100分制,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 ①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侧重基本素质测试和适用能力测试。 ②笔试时间: ③笔试成绩在安陆市公安局网站、安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发布。考生可在安陆市公安局网、安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查询。 2、面试 ①拟定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职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男50名、女10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安陆市公安局网站、安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予以公告。 ②资格复审核发面试准考证。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具体时间及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资格复审合格者核发面试准考证。拟定面试对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员缺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随时发现问题,随时查处。 ③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公布总成绩及参加体能测试、体检人员名单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办法计算。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末位并列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安陆市公安局网站,安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体能测试与体检 1、体能测试由安陆市公安局、安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 体能测试主要考察参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岗位工作的要求,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2、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责。 3、体能测试和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核对象。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安陆市公安局负责组织,考核工作要求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核内容主要为“德、能、勤、绩”方面,重点考核考生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聘用 体检考核结束后,将符合条件人员在安陆市公安局网站、安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安陆市公安局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到安陆市公安机关文职人员岗位,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满,无违反合同情形的可续订劳动合同。同时,应聘人员与安陆市人才交流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合同》,委托安陆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方面的相关业务。 八、待遇 (一)薪酬标准:全市公安机关文职人员薪酬参照事业单位同类职员有关规定执行。 (二)福利待遇:除薪酬以外,公安机关文职人员还享受国家、地方有关政策规定的相关福利待遇。 九、招聘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十、本方案由安陆市公安局和安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招聘公告在安陆市公安局网站、安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咨询电话:0712-5222525转3651(安陆市公安局政工室) 0712-5256881(安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 0712-5260944(安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股) 安陆市公开招聘公安机关文职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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