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简章(2014) |
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系市财政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1名,简章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职业道德良好; 2、身体健康,服从工作安排; 3、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物品编码推广与应用 三、报名 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按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进行设置和审核。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公告时间:2014年2月20日~2014年3月5日 报名时间:2014年2月24日~2014年3月5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 地 址:厦门市湖滨南路170号J07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2699525 报名表可在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www.xmzjj.gov.cn)、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网站(www.xmis.org.cn)下载。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加贴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 3、 技能证书等相关材料。 四、考试 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考官由主管机关、用人单位和外聘专家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总分为100分,按面试成绩排名择优录用。面试时由考官当场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该考生面试成绩。 当面试人数与拟聘岗位人数比例不足3:1(不含3:1)时,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录用。 面试后按成绩排名将拟聘任人员名单在用人单位网站和公告栏公示7天。体检和考核人选按成绩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根据用人单位安排,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本次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费用个人自理。 (二)考核。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成绩排名进行一次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体检与考核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单位网站和公示栏上公示7天。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相关部门审核后,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实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经协商、自愿原则签订劳动合同。 七、薪资待遇 按照《厦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厦委办发〔2006〕53号)和《关于调整和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工资收入的意见》(厦委办发〔2011〕40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按核定非在编雇用人员年综合定额标准(含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必要的管理费用等)的规定,辅助岗位年综合定额标准为4.5万元。 八、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受聘人员应自行解决住房。
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 2014年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