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关于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 |
为满足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性质工作人员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以上岗位要求的所有相关资格条件(包含毕业时间、年龄等),均以2014年2月10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中国平潭网上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2014年2月13日-2014年2月17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2月13日8点-2014年2月17日17点。 2、报名方法: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从中国平潭网上(http://www.pingtan.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认真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1寸同版彩色免冠正面照片,发送到平潭县人事局邮箱,邮箱地址:2364500902@qq.com。 (三)资格审查 报名者发送本人《报名登记表》至平潭县人事局邮箱后,应在2月18日上午8点至12点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近期1寸同版彩色免冠正面照片1张,送至平潭县人事局办公室(地址:平潭县政府大院内)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发给面试通知书,逾期未来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统一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以面试方式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若报名人数较多造成面试工作难以开展,将先进行统一笔试,按照岗位数与面试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笔试与面试成绩将按5:5合成为报考者的综合成绩。面试时间拟定于2月25日,面试地点将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的考生由用人单位通知本人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标准。体检不合格,应在报考该岗位考生中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证明与计生证明并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 (六)公示、聘用与待遇 拟聘人选连同考试成绩将在中国平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月工资按人民币2600元执行,以上工资均含“五险一金”。人事档案由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 三、注意事项 1、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招聘所有信息的发布均以中国平潭网为准。 (招聘联系电话:0591-24399129)
附件: 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二0一四年二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