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评价中心2014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评价中心(以下简称“药品评价中心”)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直属事业单位。其主要工作职责是:承担全国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与评价的技术工作及其相关业务组织工作,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与评价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拟订、调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相关技术工作;承担拟订、调整非处方药目录的技术工作及其相关业务组织工作;承担发布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警示信息的技术工作;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有关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承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根据工作需要,2014年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西医临床、中药药学与医疗器械相关专业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岗位及要求详见《2014年度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步骤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1.报考人员在2014年4月2日-4月21日登陆药品评价中心网站www.cdr.gov.cn,下载附件2《应聘报名表》(附2寸免冠近照),于2014年4月2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bgs@cdr.gov.cn,报名表文件名称格式应为“岗位名称-姓名-毕业学校”。 2.报考人员在2014年4月26日-5月5日登陆药品评价中心网站www.cdr.gov.cn,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二)注意事项 1.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只能申报本次招聘中的一个岗位。在应聘报名表中填写清楚。 2.报名与现场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的材料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 3.咨询电话:010-68586249(工作日8:30-16:30),联系人:郑明节。 4.投诉举报电话:010-68586014(工作日8:30-16:30),联系人:盛银冬。 5.所有资料恕不退还。 6.谢绝来人来访。 三、考试方式和时间、地点 收到简历后我们将认真审查,如有意向,会及时告之具体笔试时间(初步定在2014年5月6日-5月9日期间)。根据笔试成绩确定每个岗位的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初步定在2014年5月13日-5月16日期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考试时,应试者需提供身份证原件;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体检和考核 面试合格人员在我单位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五、录用及待遇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人事司备案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录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特此公告
2.应聘报名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评价中心 二○一四年四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