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郯城县旅游局2014年招聘聘用制讲解员简章 |
为了更好宣传郯城,进一步提升郯城政务接待讲解水平,全面展示我县独具特色的党性教育旅游资源,郯城县旅游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讲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2、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主持与播音、旅游管理、新闻与传播、表演艺术、文史类等相关专业;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气质良好,普通话标准,知识面较广,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 4、身高,男不低于 5、不限户籍,年龄18周岁以上( 曾受过刑事、行政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养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予招聘。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为党性教育、法制教育、景区旅游讲解岗位(主要负责全县党性教育基地宣传介绍及县内景区讲解);招聘人数为8人。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经目测合格进行报名与资格审查,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郯城县宇大步行街北首人力资源市场三楼。 报名时应提交学历证书、报到证、身份证、2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名、笔试考务费共100元。应届毕业生报考应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 报名者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手续。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成绩各100分,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 五、考核政审、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低等额确定考核体检、政审范围人员。 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考核政审的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现实表现等情况。对因考核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经考核体检和政审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采取代理的方式进行。拟聘用人员与县旅游局下属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该单位与县人才交流中心签订委托人事代理合同,拟聘用人员人事关系和档案由县人才交流中心管理。每次合同期为一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受聘人员现实表现,可协商续签合同。合同期内,对违反管理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身体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及本人申请解聘的人员,经用人单位研究,可以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月工资1700元,并按照规定标准缴纳社会保险,统一配发制服。 本简章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县旅游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1076266122687
郯城县旅游局 郯城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二〇一四年六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