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总工会招聘辅助服务雇员公告 4月11日前报名 |
因工作需要,本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服务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佛山市总工会辅助服务雇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佛山市户籍,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时间截止2014年3月31日)。 (二)学历、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财务相关专业。 (三)要求有一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政治思想品德好,工作积极主动,有乐于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责任心。能熟悉使用电脑和办公软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 2、报名地点:佛山市总工会(佛山市禅城区富民路6号二楼市总工会组织部),联系电话:82304325 3、报名者需填写《佛山市总工会招聘市直机关单位辅助服务雇员报名表》(报名表格可直接到市总工会组织部索取,也可从网上下载。 (二)考试事项 1、笔试: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笔试考试。考试时间另行在本会网站通知,请留意本会网站。 2、面试: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及岗位需要进行总体评价。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体检和考核 依合格的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确保雇用人员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招聘管理及薪酬 按照《印发佛山市直机关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1]33号)和《印发市直机关雇用人员工资标准及相关问题意见的通知》(佛府办函[2011]144号)规定,聘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首次雇用期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大专学历月薪2200元/月,本科以上月薪2400元/月,试用期按月薪80%标准计发,社保、医疗和加薪按市政府雇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佛山市总工会 201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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