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招聘2014年应届毕业生公告 |
根据国土资源部有关接收应届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经部人事司批准,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具有敬业精神; 3.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4.学习成绩优良,具备较高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一定的英语水平。 三、招聘岗位 1.专业技术岗(1人,京外生源),招聘部门:科技外事处。 英语专业(具备英语八级以上水平),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研究、综合分析和组织协调能力;了解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及计算机操作能力;有较强的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专业技术岗(1人,京外生源),招聘部门:产权处。 民商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研究、综合分析和组织协调能力;了解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和不动产登记方面相关知识;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及计算机操作能力;有较强的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2月25日。 2.报名者请填写《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201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以附件的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yangyq@gtzyzcfl.com.cn。邮件主题和附件文件名请按照以下格式填写:姓名+应聘岗位。不接收邮寄件,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3.每名考生只限报考国土资源部所属一个事业单位,但笔试成绩均有效,可以调剂使用。 五、考试事项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由国土资源部人事司统一组织,时间定于3月上旬;面试由法律中心组织,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毕业生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和不低于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六、聘用及待遇 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确定拟接收人选。对通过体检、考察、上级部门审核等程序的拟接收人选由法律中心聘用。 1.京外生源毕业生解决北京市户口; 2.法律中心聘用的毕业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法律中心聘用的毕业生,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不解决住房。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6558815 电子邮箱:yangyq@gtzyzcfl.com.cn 网址:http://www.gtzyzcfl.com.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88号,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207房间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