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税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月18日 |
为满足部分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国家税务局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国税发〔2011〕62号)和《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社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2〕53号)有关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山西省国税系统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一)。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12、2013年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2月13日至1996年2月13日期间出生);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一)。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四、报名 (一)招聘信息查询 招聘信息在山西省国家税务局网站(www.tax.sx.cn ) 查询。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现场报名时间:2014年2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3.现场报名地点:山西省税务干部学校(太原市坞城路123号)。 乘车路线:太原火车站乘坐870路公交车,在财经大学站下车即到;或五一广场乘坐103路无轨电车到终点站(坞城南路许坦西街口站),再换乘870路公交车,在财经大学站下车即到。 (三)现场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材料。(1)从山西省国家税务局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的《山西省国税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贴照片,样式见附件二)。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将于201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2012、2013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职位有户口或生源地要求的,提交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能证明户籍地或生源地的户籍证明。 (5)本人近期1寸红底彩色证件电子照片,电子照片必须以身份证号为文件名称(拷贝电子照片的U盘介质不得携带病毒)。 2.资格审查。 在接到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后,山西省国家税务局现场审查报名材料并答复考生审查结果。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如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 3.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一致,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报名结束后在山西省国家税务局网站另行通知),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 五、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有的公共和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报名结束后在山西省国家税务局网站另行通知。 (三)笔试成绩查询。 评卷工作结束7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通知个人。 六、面试 (一)面试人选确定。 按照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未达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在山西省国家税务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的方式和程序。 1.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届时在山西省国税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2.面试考生抽签分组,相同岗位考生安排在同一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试题进行面试。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于面试开始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封闭,抽签确定个人面试顺序,并逐个签署保密协议。 未按照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封闭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该招聘岗位所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天公布。考生也可在面试结束两日后,登陆山西省国家税务局网站查询面试成绩。 七、体检 (一)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依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分职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成绩时,计算所得有几位小数保留几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对因个别考生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该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选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否则该岗位空缺。 (二)体检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三等甲级医院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不合格的依次递补。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八、考察 考察工作采取查看本人档案、到工作(学习)单位(学校)调查等方式,重点考察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和现实工作学习表现等情况。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一)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山西省国家税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经国家税务总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招聘咨询电话:0351-2387232。 (二)本公告由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