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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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直属的两家事业单位(上海农业展览馆、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符合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身体健康。 2、热爱事业,有较强的社会公德与职业道德,有敬业精神和勤恳认真的工作态度。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 4、年龄在45岁以下,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个人报名信息表(在公告下方下载电子表格)、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1910室市委农办组织人事处收(邮编:200003)。请在信封上注明“应聘”,报名信息表中需附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复印材料在应聘结束后统一处理,不再退回)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2月25日。 (二)资格审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考核通知。 (三)考核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将会同直属两家事业单位,组织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根据考核分数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四)身体检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组织拟录用人员到本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五)考察 由录用事业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23119647
附件:个人报名信息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4年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