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温州市龙湾区委政研室下属事业单位关于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 |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及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龙湾区委政研室下属事业单位(政策研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下述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社会学或经济学专业。 3、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认定时间截止到 4、 5、温州市区户籍。 二、招聘办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面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地点:温州市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大楼1217室,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招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认真填写《2014年温州市龙湾区委政研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 2、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由区委政研室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3、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 四、笔试 1、考试分笔试与面试的形式进行。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内容为《申论》(满分100分)。 4、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 五、面试 面试由区委政研室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六、确定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遇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另行加试),并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资格。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其空缺资格根据该岗位报考人员中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按上述要求)依次替补。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七、体检、考察 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八、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九、注意事项 1、整个招聘过程中考试、面试的成绩、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均在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登录查询。 2、温州市区户籍指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户籍。 3、现役军人不能报考;截止到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5、港澳、国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考生隐瞒事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州市龙湾区委政研室研究确定。 报名咨询电话:86968062 附件1:2014年温州市龙湾区委政研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温州市龙湾区委政研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中共龙湾区委政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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