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2014年4月公开招聘普通雇员公告 4月1日 |
为补充工作人员,经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同意,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雇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专业技术岗位普通雇员2名详见《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2014年4月公开招聘普通雇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 具有深圳户籍,持有有效期内的《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报考专业技术雇员需A证,辅助管理雇员、工勤雇员需A证或B证)或具备《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第二条的选聘条件,且符合本公告及《计划表》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愿意履行雇员义务,品行端正;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者,不予接受报名: (一)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二)2009年4月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2014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五)其他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应聘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1日—4月8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管委会第三办公区5楼520室,电话:29427427。 (二)所需材料。 1、《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2、《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报名表》(交原件,空表见附件2); 3、本人户口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交原件,空表见附件3,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须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 6、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7、其它相关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经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2、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须报考者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3、报考人员联系方式须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五、面试 (一)面试方式。 结构化面试。 (二)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通过后另行通知。 (三)成绩公布。 考生面试完毕,当场向考生公布当次面试的成绩。所有考生的面试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光明新区政府在线,体检人员名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由招聘组织单位组织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次面试。 六、体检 招聘单位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资格复审及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组织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雇用资格。 八、确定拟雇用人员并公示 对于体检、资格复审及考核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雇人员,并在光明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公示7天。 九、办理雇用备案手续 拟雇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雇用的(投诉受理部门:深圳市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电话:88211713),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2个月内,向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申报,办理雇用备案手续。雇用单位与雇用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雇员雇用合同。 十、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最高年龄等的计算均截止到2014年3月31日。 2、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3、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9427427
附件:1.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2014年4月公开招聘普通雇员计划表
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 201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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