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招聘临聘人员公告 4月4日报名 |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局拟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1名至我局直属事业单位大鹏新区文体发展中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职位为1个。详见《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招考临聘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方式进行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符合招考职位表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具有履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4年4月4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时进行:2014年4月4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1号楼1208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三)报名人员需备齐以下资料: 1、《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公开招考临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户口本; 3、毕业证、学位证及验证证明; 4、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三张; 5、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派出所开具)和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 6、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名时因时间关系暂时未能提供学历学位验证证明、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的,可以签承诺书,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 五、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依据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一)范围: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等额体检;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资格复审及聘用 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资格复查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出的职位按该职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审核递补。 八、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正式录用后,与人才派遣机构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劳动合同,派遣至大鹏新区文体发展中心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二)工资福利待遇按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28333192 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4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