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人数、对象及薪酬待遇
具体招聘岗位、对象、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城市管理指挥(应急)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报考条件
应聘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违法犯罪记录及被工作单位处分记录;其他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址:
——现场报名:11月25日—11月27日(8:30—12:00,14:30—17:30);
香洲区康宁路66号311室(珠海市城市监督管理局人事监察科),联系电话:0756-2128531。
——电子邮件报名:受理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27日17:30时。报名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rs311@126.com(邮箱主题以“姓名+报考岗位代码”命名,例如:张三报考01岗位)。
3.报名材料:①《珠海市城市管理指挥(应急)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计划生育证明,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③近期大一寸彩照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
国有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留学回国人员报考,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以上报名材料,现场报名时提交复印件,原件备查;电子邮件报名时提交扫描件,并在领取《准考证》时需携带原件备查。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各岗位参加考试人员。领取《准考证》等事项,将于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城市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www.zhxzzf.gov.cn/)公布。
5.注意事项。各岗位符合条件报考人数不足8人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试题参照公务员招录考试内容、形式(行政能力测试和写作合一,权重各占一半)。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前5名人选参加面试;笔试合格人数不足5名时,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面试。
考生笔试成绩、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市城市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考察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由评委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各岗位第一名为体检及考察人选。
考试总成绩、各岗位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市城市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其方法及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市城市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及其原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市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28531,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128582;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合格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其他考生;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5.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珠海市城市监督管理局
201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