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道办事处老年人社保(优待)卡办理专责窗口工
因工作需要,我街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老年人社保(优待)卡办理专责窗口工作人员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二)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三)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2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五)具有广州市户籍,身体健康,精通粤语。
二、招聘原则、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2月8日至2014年2月14日。
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海珠区江海街道办事处(海珠区广州大道南385号)党政办公室,联系咨询电话:020-841725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考生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材料: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一寸彩色照片3张。《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二)笔试及计算机实际操作
笔试及计算机实际操作时间:另行通知。依据笔试及计算机实操成绩高低1:3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依据面试成绩高低排序,按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选。
(四)资格复审、体检
资格复审由街道人事部门组织实施,主要审查招聘人员报聘材料是否真实,是否与公告岗位所列条件相符。如报考材料符合要求,确定为最终体检人选。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标准、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如资格复审或体检不合格,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1、符合录用条件人员根据通知在指定日期到街道办事处报到。根据海珠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有关规定,我街聘用人员按编外合同制人员进行管理,不具有行政或事业编制身份。街道办事处按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动用工手续。
2、聘用人员待遇按5.4万元/人/年人员经费执行,街道办事处按规定为其购买“五险一金”。
四、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的具体事宜,由我街道办负责解释。
海珠区江海街道办事处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