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鸿途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

名师在线图书教材
学员心声在线问答

笔试面试网校
在线课程试听课程

行测申论面试
考试题库专家指导

招考公告考试政策
报考指南职位检索

北京天津
河北山西

河南陕西湖北
安徽湖南江西

山东江苏
上海浙江

福建广东
广西海南
西
云南贵州
四川重庆
西
新疆西藏青海
内蒙甘肃宁夏

黑龙江
吉林辽宁
您现在的位置:鸿途教育 > 选调生-事业单位 > 招考公告 >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4-07-21 16:09:59信息来源:点击: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是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决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为管理岗位,共招聘1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法院工作,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无违反计划生育纪录。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7)招聘对象主要面向东莞户籍人员。

  2、报名方法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网或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网页下载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黑钢笔填写或打印)一份,并附上个人简历。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现场亲自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报名提交的资料(现场审核后,归还证件原件):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3、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5日至27日。

  4、报名地点: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三楼1310办公室(东莞市长安镇莞长路158号)。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负责报考资格审核,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现场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均设定60分入围分数线,60分及以上者入围。

  1、笔试

  时间:2013年12月7日上午9:30~11:30。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2小时。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不到3:1,该岗位取消招聘,以符合招考比例。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五)考察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进入考察阶段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鉴定原件及复印件。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网站公示。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八)结果备案

  在签订聘用合同后,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0769-89889300,89889303 ;联系人:王慧鸿、邝雪平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六日

 

 

 

 

学员心声

  • 【鸿途学员-方瑞超】山东选调面试第一 我的面试考试终于在昨天尘埃落定,笔试第九,面试第一,总成绩第四(要六人)顺利进入体检。
  • 【鸿途学员-李春芳】对于这次的面试首先我要感谢我们的鸿途教育推荐的老师,当然也要感谢和我一直共同进退的同学们。
  • 【鸿途学员-王梅】面考96.8分,让生命之花从此怒放的更加灿烂 我觉得经过鸿途教育推荐的老师培训班的锻炼,最大的好处是在于,它会告诉你应该从哪。
  • 【鸿途学员-邓鹏(北京)】也许是和他的职业有关系,鸿途教育推荐的老师点评的时候经常会说出一些亮点,通过日积月累,这些亮点就可以为自己所用。
  • 【鸿途学员-王晓玲】最初我也是从兴奋的接到面试通知,到对面试感到茫然无助,无从下手。问了往届的朋友,说买题来看,所以买了。
  • 【鸿途学员-李春芳】对于这次的面试首先我要感谢我们的鸿途教育推荐的老师,当然也要感谢和我一直共同进退的同学们。
  • 【鸿途学员-方瑞超】山东选调面试第一 我的面试考试终于在昨天尘埃落定,笔试第九,面试第一,总成绩第四(要六人)顺利进入体检。我第一时间把这个好。
  • 【鸿途学员-王梅】面考96.8分,让生命之花从此怒放的更加灿烂 我觉得经过鸿途教育推荐的老师培训班的锻炼,最大的好处是在于,它会告诉你应该从哪。
  • 【鸿途学员-陈思】工作多年,省考考过两次,今年是第三次考试,也是第一次入围面试,而且笔试成绩不高,岗位总共招4个,我排名第10名,与第一名相差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