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佛山市国资委辅助服务雇员4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政府雇用人员义务;
(三)佛山市户籍;
(四)身体健康;
(五)专业和工作技能要求
岗位 |
人数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条件 |
党务 |
1 |
40周岁以下 (至2013年12月31日)。35周岁以下优先。 |
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
行政管理 |
中共党员,3年以上工作经历,熟悉党团工青妇工作。 |
打字员 |
1 |
40周岁以下 (至2013年12月31日)。35周岁以下优先。 |
(同上) |
汉语、文秘、档案管理 |
熟练使用多种办公软件。中共党员、有档案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
财务 |
1 |
40周岁以下 (至2013年12月31日) |
(同上) |
财务会计类 |
2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助理会计师以上称职优先。 |
计算机 |
1 |
40周岁以下 (至2013年12月31日)。30周岁以下优先。 |
(同上) |
计算机应用 |
5年以上计算机应用工作经验,熟悉网络维护、电脑等办公设备故障排除。需上夜班。 |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8—19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20楼。联系电话:88023104、88332690、88332663。
(三)报名要求:只接受本人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
(四)资格审查:佛山市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
四、考试
市国资委委托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进行笔试、面试命题及组织有关考务工作。
(一)笔试:内容为《综合行政能力测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以考官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体检
根据拟招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市国资委支付。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参照《广东省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核。因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者,经市国资委党工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7天。
八、办理报批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市国资委将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市人社局审批。
九、录用及薪酬待遇
(一)审批同意后,市国资委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
(二)薪酬按《印发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2011〕33号)、《印发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工资标准及相关问题意见的通知》(佛府办函〔2011〕144号)文件规定执行。首次雇用期为2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薪酬按月工资的80%计发;试用期间不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关系。
合同期满经考核称职,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雇用期内连续2年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一个薪金档次。
佛山市国资委
201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