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有较强的团队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学历及年龄要求见各岗位招聘信息。
3.具有北京市城镇居民户口(非集体户口)。
4.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全国畜牧总站、中国饲料工业协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6-30日。
2.应聘者下载并填写《全国畜牧总站、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加贴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口本(含首页和本人页)、《报名表》及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于2013年11月30日前,将应聘材料传真至总站,同时发送《报名表》电子版。
3.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全国畜牧总站、中国饲料工业协会人事处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412室
邮政编码:100125
联系人:谢悦、徐丽
联系电话:010-59194589(兼传真)
电子邮箱:renshichu528@126.com
四、考试考核办法
(一)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为相关专业考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二)依据总成绩排序确定考察人选,实行等额考察。进入考察的人选统一安排体检。
(三)依据考试和考察结果,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最终聘用人选。
五、相关说明
1.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由总站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查合格者,电话通知应聘者,安排考试等事宜。
2.应聘者应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3.一经录用,将进入事业单位编制,并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内享受国家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