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廉江市福利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4月9日至11日报 |
廉江市福利院(廉江市光荣院)是我市民政局管理的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人员经费财政核拨。主要工作任务:负责全市范围内弃婴、孤儿、残童的收养及送养工作;开展城乡老年人的自费托养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集中供养孤老烈属、孤老伤残军人、孤老复员军人等孤老重点扰抚对象。因工作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以下简称《招聘办法》)的规定,廉江市福利院(廉江市光荣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名(其中:医生岗位2名、护士岗位2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按岗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热爱医务和福利院工作。 (二)学历及专业要求: 1.中专以上学历; 2.报考护理岗位的须护理、护理学专业,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报考医生岗位的须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卫生保健、西医士、社区医学专业,同时具备医师执业资格。 (三)护理岗位要求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后出生);医生岗位要求40周岁以下(1974年3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9日至11日(共3天)。 2.报名地点:廉江市民政局三楼办公室(廉江市新兴南路18号),联系电话:0759-6622443、0759-6623721。 3.报名要求:须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资格证书等有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退回原件),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同底照片2张,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属国有单位在职人员的需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报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廉江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 5.特别提示:报考者在报名表上留下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通畅,便于工作人员联系。如因联系电话不通畅,造成工作人员无法联系的,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满分100分制。 1.笔试:报考护理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护理专业知识;报考医生岗位的,笔试内容为临床医学基础知识。 2.面试: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到低,分别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达到1:3时,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总成绩的计算: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须合格以上(等于或高于60分)才能录取。 4.其他事项: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和面试的成绩在廉江市人事信息网上公布。 (三)体检、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廉江市人社局、廉江市民政局组织,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2.体检合格者,由廉江市人社局、廉江市民政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进行政审。 3.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录取对象。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4.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的,政审不合格或者放弃录取的,经公示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均取消其录取资格,是否递补人选由廉江市人社局和廉江市民政局研究确定。 (四)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录取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拟录取人员有异议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向廉江市人社局、廉江市民政局反映。 (五)聘用及待遇。 1.对公示后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办理录取手续。 2.录取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按国家和我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3.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者的待遇按国家和我市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被聘用者在廉江市福利院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聘用后5年内不得调动。 四、其他事项 (一)投诉电话:0759-6621276、6622443、6621276 (二)本公告的解释权属廉江市人社局、廉江市民政局。 (三)招聘相关信息查询网址:廉江市人事信息网:ljrs.lianjiang.gov.cn
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廉江市民政局 2014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