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门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和2014年度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23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6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见附表1。 招聘岗位一览表中要求的工作经历和年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如年龄要求30岁,则为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时间:2014年4月8-1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天门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天门市竟陵东湖大道20号),联系电话:0728-5257899。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可在上述报名日期和时间内到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考生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将被取消面试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报考人员须填写《天门市事业单位应聘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带近期免冠一寸彩照6张,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每科50元)。 3、报考人员须提供《2014年天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 (1)、属201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聘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或毕业生推荐表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料; (2)、属往届未就业毕业生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料; (3)、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除应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本市卫生系统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须先与原单位解除合同,提供与单位解除合同证明材料。 4、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含2012届),符合报名条件的我省“三支一扶”毕业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须持服务地“三支一扶”办或组织部门出具的有关在当地服务的时间及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报名才能享受加分的优惠政策。 5、报考人员需本人到现场报名,并限报一个部门或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市直事业单位岗位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者可以选择是否愿意接受调剂,即在所报岗位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情况下,由招考办公室根据报考者的意愿,选择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为: 2014年4月26日上午09:00~11:00《综合应用能力测试》; 下午14:30~16:00《基本素质测试》。 2、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在4月24-25日统一发放。 (二)笔试科目及形式 1、笔试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和《基本素质测试》;上午考试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下午考试内容为《基本素质测试》。笔试考试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本次考试公布了《2014年度天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我市公共科目考试参照此大纲,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笔试成绩查询及成绩计算方法 (一)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阅卷评分,两周内公布成绩,考生可于4月底-5月初通过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个人的笔试成绩。 (二)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为25%;《基本素质测试》为25%),面试成绩50%计算。 2、按照《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实施意见》(鄂人[2006]1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含2012届),符合报名条件的我省“三支一扶”毕业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相关专业岗位的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5分,折算后计入考试总成绩。 加分人员资格审核截止时间4月28日12时。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方式 面试时间为2014年6月-7月(具体时间以面试公告为准),由市人社局和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测试应聘者对报考岗位专业素养及适应程度。市纪委全程监督。 (二)面试考生确定 主管部门根据各招聘单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并负责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不合格或弃权者可按成绩经资格确认后依次替补。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但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取消体检、考核和聘用资格。 (三)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计算,一般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以有效分考官数为基数计算平均分的方法得出。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的,执行该标准。没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公平就业权利,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缺额,确因工作需要,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八、考核 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缺额,确因工作需要,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九、公示 (一)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http://www.tm12333.gov.cn/)统一公布和公示,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也应按照统一要求,于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开始前,在单位网站或宣传牌公示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聘用公示由市人社局、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于考核结束后、办理岗位认定登记及签订聘用合同前,按面试公示的方法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及详细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可以办理岗位认定手续。新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一律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调动或人事代理手续。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乡镇人社中心、乡镇水利管理站和乡镇卫生院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各主管部门通过选岗或分配的方式确定具体的聘用单位后报市人社部门,办理相关的岗位认定和聘用手续。 十一、其他事项 1、对《2014年天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中专业、资格等条件咨询,请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招考政策咨询电话:0728-5223449;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及考务咨询电话:0728-5257899; 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投诉受理电话:0728-5227928。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