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数量。东港籍高校毕业生农村社区服务公益性岗位20名。
(二)招聘范围。
应届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持有《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特困家庭优待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零就业家庭等有效证明的东港籍应届毕业生。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毕业当年未实现就业或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后满一年没有实现就业的东港籍毕业生。
以上人员要求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请于2013年11月4日---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到东港区人社局(兴海路50-1号)一楼9号服务窗口报名。
报名时携带:
1、自行下载填写《东港区招聘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社区服务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下载网址:(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2、应届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证明材料或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证明材料。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
4、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将被取消资格。审查合格的缴纳考务费40元(特困家庭毕业生不再收取)。
三、聘用程序
(一)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与写作。考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
笔试时间:11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考生请于11月8日工作时间内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区人社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社区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加计算机操作的办法按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操作成绩3:4:3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操作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检。初选人员确定后,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四)聘用。从高分到低分取足前20名,期间有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次进行递补。
(五)选岗。拟聘用人员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如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自主选择社区岗位。
(六)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与聘用人员签订《山东省高校毕业生社区服务公益性岗位协议书》,并组织上岗培训。
四、聘用待遇等相关事宜
(一)待遇。在岗期间月工资不低于日照市最低工资标准(2013年每月1410元),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缴纳部分由区人社局实行全额补贴。
(二)试用期和考核。试用期3个月,并按年度进行工作考核,对试用期和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服务期限。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社区服务公益性岗位的最长期限为3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高校毕业生三年服务期满后,对一直坚持在农村社区服务,经考核优秀的,转为东港区财政拨款编外人员,其余人员解除聘用合同,进行自谋职业,从事公益性岗位时间再重新就业后合并计算为工龄。
联系电话:0633-3662095 0633-8253873
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