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数量
共招聘工作人员26名,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信息附后。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则按照1:3的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按照招聘岗位学历要求,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28周岁(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双学士学位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三)岱岳区生源、具有岱岳区常住户口,父母一方在岱岳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父母一方在岱岳区投资兴业的毕业生;服务地在岱岳区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我省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生源地和户籍地为岱岳区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报考的;2012年度服役期满退伍,符合区直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区民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报考的;大汶口文化风景名胜管理委员会的招聘岗位放宽至泰山区户籍;招聘岗位限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双学士学位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面向全市范围招聘。
(四)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报考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五)岱岳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可以报考。
(六)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七)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允许报考。
(八)定向招聘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由我省、市实施的服务地在岱岳区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选派和招聘的)报考的;我省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户籍地或生源地为岱岳区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报考的;2012年度服役期满退伍,符合区直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区民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如报考其他岗位,不得与定向岗位兼报。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3年10月30日至2013年11月8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二)报名地点:泰安市岱岳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泰山大街西段岱岳区政府大楼东邻),咨询电话:0538-8568251。
(三)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母一方在岱岳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父母一方在岱岳区投资兴业的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还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二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资格审查通过后,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自行下载并填写《2013年泰安市岱岳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13年泰安市岱岳区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
经审查合格的,于11月14日到报名地点凭身份证及缴费单据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放弃。
(四)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40元,面试考务费7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及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复印件;2013年山东省高校认定的特困生提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及复印件,审核合格后,减免考务费。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招聘岗位限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双学士学位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只进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11月16日上午9:00—11:00。
笔试考点:具体地点、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区计划生育服务站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考号)公示3个工作日。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复审通过后,于2013年11月21日下午5点以前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放弃。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13年11月23日。
面试地点:具体地点、考场在面试准考证上注明。
面试成绩由评委现场评判,当场公布,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
五、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组织进行体检。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基础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统一到指定的医院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负担。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调档审查,档案审查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经调档审查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八、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区监察局全程监督。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简章》由发布单位负责解释。
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