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为浙江省教育厅下属公益一类(县处级)事业单位。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35号。主要负责全省基础教育学科业务指导和管理,承担基础教育课程研究、教育教学研究和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研究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课程教学研究和教育测量与评价研究岗位各1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一)招聘对象
1、2013、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社会在职人员。
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7月底前取得所需学历、学位(留学归国人员在该期限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资格条件
1、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7年11月25日后出生);
3、符合招聘岗位相关专业要求。课程教学研究岗位要求教育学类专业,其中课程与教学论专业优先。教育测量与评价研究岗位要求教育学类、心理学类专业(侧重教育统计与测量,并有理工科教育背景);
4、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功底和较强的教育研究能力,本人执笔已发表相关专业论文1篇(具有相关专业工作经验和研究成果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在2013年11月11日—11月25日期间(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到杭州市学院路35号浙江教育综合大楼19楼(省教育厅教研室综合部)报名。报名时请携带事先填好的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就读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两张,本人执笔已发表的相关专业论文1篇;在职人员还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网上报名。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11月25日期间,将报名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zjsjys@zjedu.gov.cn(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初审合格人员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供招聘单位复核。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浙江教研网”公布资格初审结果。每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5人,否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初定于2013年12月中旬(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在杭州市内举行。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和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考试时间2小时。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有关安排待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包括岗位认知、胜任力、专业水平等综合素质。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最优者(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它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招聘单位网站(http://www.zjjys.org,公告公示);
2.主管部门网站(http://www.zjedu.gov.cn/gb/index1. html,公告公示);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教育厅人事处:0571-88008939;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咨询电话:
0571—56870013(唐老师)、56870055(张老师)。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
201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