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湖州市环保干部队伍建设,促进环保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历应届毕业生,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2.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3.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工作勤奋,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热心环保事业;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28日以后出生)。 二、引进单位、名额及专业要求 1.湖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中心1名(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2名(差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专业: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生态学、辐射防护及环境保护、分析化学、应用化学等。 三、引进的程序、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4年3月28日至4月4日(9:00-16:00)。 报名地点:湖州市环保局组织人事处(湖州市长兴路128号南楼208、211室)。 携带材料:近期免冠证件照片2张、报名表、个人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已就业的人员报名须出具单位同意报名书面证明。 资格审查:局组织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简历评估,并按引进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 面试主要采用提问方式,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岗位适应度及实际工作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市环保局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或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考察、公示及录用 体检合格后,由局组织人事处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名额,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组织体检和考察。 考察结束后,提交局党组研究决定录用人员,同时按规定进行公示,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联系人:朱宝军、沈洁 联系电话:0572-2668591、2668525 湖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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