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11月5日至11月7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阜宁县人民医院办公室(阜城大街129号,县人民医院北院区门诊楼四楼)。
联系人:郑大成
联系电话:0515-87212408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须提供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未使用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辞职证明);③招聘岗位必须的其他相关证件。
2、《阜宁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缴纳报名费100元。
3、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按照岗位招聘条件,由县人民医院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县人社局会同县卫生局对报名者资格复审。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须经市人社部门同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公共服务意识、人际协调能力等。面试结果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四、聘用
1、根据报考者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拟体检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因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招聘岗位同专业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成绩相同的,一并替补。
3、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要求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替补。
4、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入编手续,由用人单位与应聘者签订聘用合同。
5、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电话:0515-87238524
凡参加招聘的考生在报名时,须填写《诚信保证书》,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公告及招聘相关信息可登陆:
中国阜宁(www.funing.gov.cn)
阜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nldbzj.gov.cn)
七、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阜宁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 宁 县 卫 生 局
2013年10月24日
附件:
阜宁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岗位 代码 |
招聘单位 |
经费来源 |
招聘岗位 名称 |
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招聘对象 |
其他说明 |
01 |
县人民医院 |
差额 拨款 |
专业技术 岗位 |
26 |
临床医学、 中药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
国家普通计划招收的2010-2013届本科第一批次及以上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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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专业技术 岗位 |
16 |
医学检验、麻醉、医学影像诊断 |
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
国家普通计划招收的2010-2013届本科第二批次及以上毕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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