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潭市广播电视台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
湘潭市广播电视台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根据《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2013年增人计划》的部署,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专业技术人员。为做好这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公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公开招聘采、编、播、导演、策划、营销、技术制作等专业技术人员9人(不分职位,在试录用后按工作需要安排岗位)
三、公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广播电视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德道和敬业精神及团队协作能力。
2、身体健康、专业知识扎实,具备完成广播电视各项工作要求的较高业务素质。
(二)岗位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以报名第一天计算),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具有从事新闻采、编、播工作经历3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具有从事广电媒体及其网络运营与管理工作经历3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具有从事广电媒体及其产业经营与管理工作经历3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3、具有广电媒体导演策划营销、技术制作、主持人等突出技能的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放宽至大专,年龄放宽至45周岁。
五、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带学历(学位)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专业技术从业资历证明材料及履历,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2、报名时间:2014年1月6至10日,截止10日下午17:00。
3、报名地址:市广播电视台人事科(广电中心11楼)。
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5。
(二)、资格审查
由人社局委托市广电台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选,电话通知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占60%)
(1)笔试方法及内容
采用闭卷考试的方法。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文史、法律、行政管理、时事政治等),总分100分,占50%;专业技能知识(应用写作),总分100分,占50%。
(2)笔试时间
2014年1月19日(周日)上午8:00—10:00公共基础知识;10:30—12:30专业技能知识(迟到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
2、面试(占40%)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以“应用写作”得分排序,以高分者进入面试。
(1)面试内容、方式
主要考察应试者逻辑分析、语言表达及组织协调等能力。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只进行一次。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实施,如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在湘潭市人力资源考试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待遇
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市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七、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有其它违纪违法情形的。
八、本招聘方案由湘潭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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