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是集决策咨询、专业研究、行业培训、社会服务为一体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博士数名。根据《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市人发[2006]3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博士3-5人。
二、招聘条件及主要工作职责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为人师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仪表端正,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3、2011年—2013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及211工程重点建设师范大学博士毕业生,具备相应学历、学位;有学术研究成果者优先。
(二)招聘专业及主要工作职责
1、教育学原理专业:承担教育理论、政策及教育规划研究工作,为教育改革战略性决策提供建议和咨询服务。
2、教育管理专业:承担教育政策、教育管理研究工作,为区域教育发展规划提供建议和咨询服务。
3、课程教学论专业(普通非学科类):承担中、小学教育课程与教学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工作,为西安市中、小学教育的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建设提供指导服务。
4、比较教育学专业:承担国际比较教育研究工作,吸收国际前沿教育理论,借鉴国外教育实践经验,为教育改革战略性决策提供建议和咨询服务。
5、教育心理学专业:承担中、小学教育心理学研究工作,为中小学课程改革、课堂教学设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供专业指导服务。
6、教育测量与评价:承担区域内学校、区县教育水平的测量与评价工作,为西安市中小学及幼儿、职业教育的测量与评价改革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三、招聘程序
招聘主要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等步骤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本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月15日前。
2、报名方式: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稿发至西安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办公室邮箱PPlaoshi@163.com。
3、报名所需材料:
个人简历;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主要荣誉证书;课题、论文等成果材料。
4、联系方式:
西安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办公室
地址:西门南马道巷31号邮编:710002
联系人:王主任电话:029-8763926518991986963
(二)资格审查。
市教科所将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成立西安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招聘专家组,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公示。
(三)面试
博士招聘面试采用专业知识答辩的形式进行,具体评分标准另行制定。
(四)见习工作
确定招聘人选并进行公示后,对公示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手续,并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退回。
四、相关待遇
招聘录用人员办理正式人事关系,有关待遇按照国家政策执行。
西安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