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报名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阜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和《阜宁县乡镇农技、农经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方法和程序
1、公开报名:凡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于2013年12月19日至12月21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到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报名(地址:阜宁县城南新区上海路158号县人社局大楼412办公室)。报名时须携带《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未使用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张,并缴纳笔试费100元,填写《阜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时考生仅限填报一个招聘岗位。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对部分招聘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资格审查
由县纪委和县组织人社部门根据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的考试。
3、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不指定复习材料,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时事政治,笔试卷面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线不予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不高于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4、确定拟聘对象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并按各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的拟聘对象(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
5、体检
组织拟聘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考核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7、公示:对拟聘对象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或考生弃权等各类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替补。
8、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会审批后,由县组织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聘用和列编手续。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须3年以上。所有新聘人员均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定岗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自主择业。
三、具体事项说明
1、考生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且要与报名时提供的身份证号码一致。
2、配偶为阜宁户籍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毕业生,可凭《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报名。
3、招聘岗位的专业认定统一以《2013年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为依据,考生须按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进行报名。
4、报名时所需提供的证件材料以2013年12月21日下午5:30为截止时限,逾期的一概不予受理。考生本人档案须在考核政审前转递到县人才中心。
5、1998、1999年由县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到村任职的大中专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所在镇(区)政府(管委会)出具在岗和历年考核合格证明。
6、省、市选派到我县任职的大学生村官报名时,须提供阜宁县到村任职毕业生培养管理中心出具的在岗和聘期内考核合格证明。
7、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不执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
8、报考者可通过公告网站自行下载《阜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四、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5-87238524)。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须严格执行人事政策法规及人事工作纪律;参加招聘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本公告有关规定,如发现徇私舞弊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信息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在阜宁县人社局大门口公布,并可登陆中国阜宁(www.funing.gov.cn)、阜宁党建网(www.fndj.gov.cn)、阜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nldbzj.gov.cn)查询,政策咨询电话:0515-87238610、87386412、87386703。
中共阜宁县委组织部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