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办公室文秘人员1名(主要负责文印、校对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专业: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新闻学、传播学、法学、应用语言学、秘书学、文秘教育、行政管理;
3.身体健康,年龄在20—30周岁(1994年5月26至1984年5月26日出生);
4.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5.具有一定的组织和文字表达能力,熟悉办公软件及电脑操作等。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和上机操作、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公开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长兴县行政中心C座809室
报名时间:2014年6月6日(上午:8:30 -11:30,下午:2:30-5:30)。
报名材料: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和上机操作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和上机操作
笔试内容:县情和公文处理有关内容;
上机操作:word、excel、ppt等office处理等内容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和上机操作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60分、上机操作40分。
4.面试
根据笔试和上机操作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通知发出后出现自动放弃情况的,人员不再递补。
采用结构化面试,100分制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平均得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上机操作成绩+面试成绩。
5.体检、考察
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
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6.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并通过长兴人事人才网(http://www.zjcxrc.gov.cn/main)向社会公示7天。
7.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参照有关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政府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2-6256680
联 系 人:吴福元
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109
县纪委监督电话:0572-6037848
2014.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