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性质和招聘名额
1、性质:合同制(编制外)书记员。
2、岗位:从事案件录入、合议庭记录、案件卷宗装订和卷宗数字化录入归档等审判辅助工作。
3、招聘名额: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手写记录又好又快;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三、用工方式
合同制书记员不纳入单位正式编制,采用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进行管理使用。劳动合同实行三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劳动者履行合同期间违反管理规定或不能胜任工作的,昭通市中级法院将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14年6月9日至6月1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30,双休日除外)。
2、地点: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人事处。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常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交同底版1寸免冠半身近照5张,填写《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发给《上机操作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计算机上机操作、书写记录测试和面试三部分,总分为100分,计算机操作考试成绩占40%,书写记录测试占30%,面试成绩占30%。
综合成绩=计算机上机操作成绩×40%+书写记录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1、计算机操作考试
满分为100分,考生直接上机操作,查看考生能否熟练运用Word编辑文档和电子表格的制作等操作,准确、快速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考试时间30分钟。
考试地点: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书写记录测试
满分为100分,考生听取模拟当事人陈述进行记录,查看考生的书写是否规范,能否正常记录,要求字迹工整速度快。测试时间为15分钟。
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测试地点: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七楼会议室。
3、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按不低于2:1的比例,在上机操作测试和书记记录测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出现缺额时依次递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随机应变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
1、时间: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发放面试《准考证》时通知)。
2、地点: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公布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总成绩按1:1的比例,按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出现缺额时依次递补。
(五)体检1、时间: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时一并通知。
2、集合地点: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3、体检费用由本院统一支付。
(六)公布聘用人员名单经考试、面试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昭通法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七)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合同制书记员,试用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3年,期满后聘用合同终止。
四、工资待遇
1、试用期工资1300元。
2、薪酬待遇:试用期满合格每月工资1300元-1800元之间(包含养老保险等各种社会保险费用)。
3、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五、招聘纪律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整个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若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可向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