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统一征地事务办公室: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主要承担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统一征地工作。负责重点工程建设用地征地勘测定界,以及省级造田造地项目的面积复核等工作。
浙江省土地资源调查办公室: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增挂“浙江省土地勘测规划院”、“浙江省土地权属管理服务中心”牌子。主要承担全省一年一度的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负责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工作和土地利用数据建库工作。浙江省土地权属管理服务中心主要具体承担全省土地登记数据汇交、整理、检查和更新以及全省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4个岗位共8人。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4、省统一征地事务办公室招聘优先条件(面试评价中反映相关偏好):博士研究生;曾出版学术专著或在国家二级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论文需第一作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有三年以上本专业技术职称的相关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10月24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
省统一征地事务办公室专用邮箱:styzdswbgs@163.com
省土地资源调查办公室专用邮箱:zjlsp@zjlsp.com。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7天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短信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5倍,否则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以40%和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在杭州市内举行。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能(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包括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岗位认知程度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土地资源调查办公室网站(http://www.zjlsp.com);
2、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网站(www.zjdlr.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栏”);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省土地资源调查办公室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省土地资源调查办公室网站公布,省统一征地事务办公室在省国土资源厅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国土资源厅(人事处):0571-88877820;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
省统一征地事务办公室:0571-88877602、0571-88877606(钱先生、黄先生);
省土地资源调查办公室:0571-88877660(赵女士)
附件: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201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