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人员,充实花都区畜牧兽医管理人才队伍,不断优化人员结构,促进花都区畜牧兽医业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监察局和区畜牧兽医局抽调,负责招聘的各项具体工作。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动物检疫人员7名,具体招聘职位见《广州市花都区畜牧兽医局2013年公开招聘动物检疫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广东省、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相应资格条件外,还应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畜牧兽医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4、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5、非广州市户籍报考者(含增城市、从化市)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穗府〔2003〕72号)。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资格条件。
学历、专业、年龄等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广州市花都区畜牧兽医局2013年公开招聘动物检疫人员职位表》(附件1)。
报考者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以2013年10月31日为限。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1日至2013年10月2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咨询电话:020-36980871。
2、报名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畜牧兽医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三东大道93号古风大厦二楼)。
3、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报名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工作经历证明、社保证明等与报考职位条件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
(2)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填写《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可在广州市花都区畜牧兽医信息网或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载《报名表》。
广州市花都区畜牧兽医信息网:http://www.hdahv.gov.cn/hdxmj/index.aspx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huadu.gov.cn
(3)符合报考资格人员名单于2013年10月28日18:00前在广州市花都区畜牧兽医信息网和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10月3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畜牧兽医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三东大道93号古风大厦二楼)。代领准考证者须提供委托书,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报考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11月2日(星期六)下午。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测试内容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公文写作、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等。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基础上,按拟招聘职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于2013年11月8日18:00前在广州市花都区畜牧兽医信息网、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2、面试。
(1)面试时间:2013年11月12日(星期二)。
(2)面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三)体检。
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列入体检对象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面试总成绩的60%。如果同一职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考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可按照相应职位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四)考核和公示。
由招聘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历情况、工作实际和计生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在体检和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录用。
确定聘用的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鉴定证明后,办理聘用手续(农业户口毕业生需办理农转非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相关事宜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招聘人员工作,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处理。本方案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广州市花都区畜牧兽医局2013年补充招聘动物检疫人员职位表
2、报名表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花都区畜牧兽医局
201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