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专业及条件
1、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市直事业单位有:盐城市勘察测绘院、盐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信息中心、盐城市航道管理处、盐城市体育运动学校、盐城市游泳馆、盐城市麋鹿研究所,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见《2013年盐城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表》。
2、应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3年盐城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表》。
二、报名
1、时间、地点:报名时间为2013年10月23日-10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见《2013年盐城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表》。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提供相关资料。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①《2013年盐城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②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报到证、推荐表、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⑤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论文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核: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收取相关复印件、照片和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如应聘人员出具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结构化面谈)或技能测试等部分,由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各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1、笔试:总分为100分,内容为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具体内容见《2013年盐城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表》)。
2、面试(结构化面谈):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能力素质。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不足1:3比例则取全部)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3、技能操作:盐城市体育运动学校招聘岗位采取技能操作和执教能力测试的形式组织考试,总分分别为100分。内容为基本技能、组织比赛、教学的实施流程,主要考察招聘岗位必备的教学、训练理论专业知识等。
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均为1︰3。如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其中降低开考比例的,应聘者的笔试、面试成绩均或技能操作须达到合格(60%分值)以上方可聘用。
各招聘岗位笔试、面试或技能操作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2013年盐城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表》中规定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并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得分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体检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标准参照《国家招录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3、公示。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主管部门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因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经批准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选。
五、签订协议、办理就业手续
公示结束后,各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收取高校毕业生推荐表等原件,按规定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聘用手续。如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则予以解聘。
六、纪律监督
盐城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严格执行有关纪律,秉公办事,阳光操作,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徇私舞弊行为的,将取消有关高校毕业生的资格,严肃处理有关当事人。监督电话:0515—88198705。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15日
附件1: 2013年盐城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表.xls
附件2: 2013年盐城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