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辅助管理岗位雇员5名,具体职位详见招考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持有《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A类或B类);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深圳市龙岗区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实施意见》及招考岗位表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一)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二)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关要求
(一)学历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原则上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职位,高学历也不能报考低学历要求的职位。如:学历要求为“大专”的,则本科、研究生学历等不可报考;
(二)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年龄时间计算至2013年9月30日。如最高年龄25岁的,是指1988年9月30日之后出生的人员;最高年龄30岁的,是指1983年9月30日之后出生的人员;最高年龄35岁的,是指1978年9月30日之后出生的人员。
(三)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报考人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四)职位要求为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历的,报考者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职位未要求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历的,报考者具有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可以报考。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
(一)时间:2013年10月16日-2013年10月17日(星期三至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二)报名地点: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09号区人力资源服务大厦)一楼人事考试窗口,咨询电话:28949217。
(三)采取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的方式,报名人员需备以下资料:1.《深圳市龙岗区文体旅游局及下属单位公开招考雇员报名表》(附件2);2.雇员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三张;6.相关工作经历证明;7.无犯罪记录证明;8.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9.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证明。
(四)报名注意事项:1.严格按照应聘职位的资格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职位要求不符的或者弄虚作假的,取消相关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2.考生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若联系不上后果自负。
(五)报考者本人需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六)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办理雇用手续时的复审结果为准。
五、考试
(一)笔试及面试由区人才流动中心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方式:如招考职位报名人数超过该职位拟聘人数10倍的,先进行笔试,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根据聘用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招考职位报名人数未超过该职位拟聘人数10倍的,直接进行面试。对进入面试的考生,根据职位的要求需加试公文写作的,在面试当天一并测试。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如招考职位报名人数超过该职位拟聘人数10倍的,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需加试的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25%+面试成绩×50%+加试成绩×25%=总成绩;如招考职位报名人数未超过该职位拟聘人数10倍的,面试成绩为总成绩,需加试的计算方式为:面试成绩×50%+加试成绩×50%=总成绩。
(四)各职位依考生考试成绩分数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雇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及考核人选。同一职位由于总成绩相同难于确定人选的,在拟聘(雇)用人数范围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最终人选。本次招考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六、体检、考核和公示
(一)体检、考核
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考核。根据《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设定标准,体检及格的考生,由龙岗区文体旅游局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考察报考人的综合素质(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以及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雇用。
(二)雇用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将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www.lg.gov.cn)公示7天。
七、资格复核及办理雇用手续
经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人员,由龙岗区文体旅游局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核准并进行资格复审后,办理雇用手续。
八、招考的申诉与处罚
本次招考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凡查实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给予严肃处理。
九、本公告由龙岗区文体旅游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龙岗区文体旅游局
2013年10月10日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文体旅游局公开招考辅助管理岗位普通雇员职位表
附件2:深圳市龙岗区文体旅游局及下属单位公开招考辅助管理岗位普通雇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