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的原则。
二、引进人数
本次拟引进高层次人才2名(专业技术人员),分别为:
贵阳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 1名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贵阳市支会 1名
三、引进对象、条件
(一)引进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立志商务事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研究生专业: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代码0202)、法学(一级学科代码0301)。具体职位要求见《贵阳市商务局201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职位需求表》(附件1)。
3、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者年龄可在35周岁(含)以下;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同时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时间计算截止到2013年6月30日止)。
4、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相应职称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仍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定向到贵阳市以外其他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的应届毕业生;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审批与聘用(含试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于2013年6月26日在贵阳市商务局网站(http://swj.gygov.gov.cn)上发布引进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13年7月3日至7月5日。
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办法。
①《贵阳市商务局201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电子档;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③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扫描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不超过有效时限的户籍证明扫描件);
④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须提供任职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⑤本人近期免冠白底2寸彩色照片电子档;
⑥其他可以说明个人相关工作经历、专长或能力的证明材料。
2、现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可持上述纸质材料原件及两份复印件、两张白底2寸彩色照片,至贵阳市商务局人事处(贵阳市南明区瑞金南路50号经协大厦22楼2208室)报名。
市商务局人才引进工作办公室将对所有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进行复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选进入考试环节。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察拟引进人选对该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和分析能力,面试主要测试拟引进人选实际工作能力、口头表达等综合素质。考试具体详情将在贵阳市商务局网站上发布公告。
(四)确定考核人选
市商务局人才引进工作办公室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及自身专长确定考核人选,并予公告。
(五)考核
组织对拟引进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经审定取消资格,并依次递补。在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引进。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
4.不符合引进职位资格条件和报考限制的;
5.经市商务局人才引进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引进的其他情况。
(六)体检
考核合格者,列为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市商务局人才引进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非指定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因体检对象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是否另行确定引进人选由市商务局引进工作办公室确定。
凡进入考核、体检环节的引进对象,在考核、体检之前因无法联系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配合完成考核、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
通过体检的人选,经市商务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为拟引进对象,在贵阳市商务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八)审批与聘用
经公示通过的引进人选,报经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引进高层次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实行试用期制度,用人单位按照管理权限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聘用期限为五年,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原有工作单位的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本次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引进和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引进考试各个环节,必须要有纪检、监察人员对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851-5806736
监督电话:0851-5806704(贵阳市商务局纪检监察室)
(二)在引进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三)在引进过程中,市商务局人才引进工作办公室发布的各项引进信息都将在贵阳市商务局网站(http://swj.gygov.gov.cn)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引进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通讯不畅的,责任自负。
(四)本公告由贵阳市商务局人才引进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市商务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贵阳市商务局人才引进工作办公室
201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