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职位名称及人数
专职综治工作人员5名。
(二)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好,有团队精神,能吃苦耐劳;
2.身体素质好,能适应基层综治工作;
3.男性,28周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
4.中共党员、部队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年龄计算截止至报名当月底。
(三)薪酬待遇
被聘用为合同制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区同类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3年7月25日至7月31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二)报名地点:金鼎金峰中路208号(原金鼎镇政府)305房。
(三)报名须提交资料:
1.《高新区公开招聘专职人员报名表》(本人填写并签名);
2.户口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退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3.代报名的需提供代报名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4.本人计划生育证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证明材料)原件;
5.近期免冠大一寸相片2张。
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通知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zhuhai-hitch.gov.cn)公布。
三、考试事项
本次考试采取体能测试加面试方法,体能测试合格后方能参加面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
待定,详见高新区网站上公布参加考试时间和地点。
(二)考试内容
1. 体能测试
3000米长跑(不低于14分30秒)、引体向上(不少于10个)。体能测试2项均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
通过体能测试人员名单在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2. 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应急处置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
面试满分100分,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在面试工作结束3个工作日内,面试成绩、总成绩和体检有关事项在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及录用
(一)体检
在珠海市三甲以上公立医院进行,标准按一般劳动用工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录用的,依次递补人选。
(三)确定拟聘用人选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公示5天。详见高新区门户网站。
(四)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聘用合同期限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合同期满,考核优秀的,可优先续聘。
(二)对违反招考纪律的考生,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的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程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报名咨询电话:3629226、3629638,周小姐、廖小姐。举报或投诉电话:3629635。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